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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大学2022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年11月29日  点击:[]

各基层妇委会、工会女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强新时代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切实发挥妇女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动员全校广大女教职医务员工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学校事业发展再立新功。校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医务员工中开展青岛大学2022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30名(其中附属医院10名),各基层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申报1(女教职医务员工人数在200名以上可申报2)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10个(其中附属医院2个)。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16名(其中附属医院3名)。

二、评选条件

(一)青岛大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注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女教职医务员工中推荐(根据上级评选要求,处级干部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二)青岛大学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3 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体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4以基层单位、教学系(中心、研究院)、教研室为单位,女教职医务员工人数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主要领导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主动配合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做好妇女工作。

2、工作责任感强。积极开展活动,为女职工岗位建功、女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3、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妇女,积极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及时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公示。

四、评选要求

(一)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二) 近三年内已经当选的先进集体、个人如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青岛大学三八红旗手申报表《青岛大学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青岛大学妇女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统一使用A4纸。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翔实,字数在800字左右(可另加附页)。

(二)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20221212日(周一)前报送校妇委会(qdghzss@163.com联系人:朱珊珊 电话:8595319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青岛大学三八红旗手申报表

       2.青岛大学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

3.青岛大学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青岛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青岛大学工会 青岛大学妇委会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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